中国小水电市场分析
小水电是农村的重要能源。九十年代以来在农村水电供电区,以当地自发自用为主的小水电平均提供了约86%的电量。就全国范围内计算,小水电发电量也占到全国农村总用电量的15.2%左右。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农村能源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以及农村“小康”目标的实现,使得直接燃用大量的生物质能的状况已很不适应。电力的战略地位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和重要。小水电的市场发展,取决于农村对电力的需求。它与农村经济的增长和结构的变化,以及人均消费水平有密切的关系。
—无电人口地区社会进步的需求 目前全国尚有4000多万无电人口,约一半以上分布在小水电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这些地区人口居住分散,远离电网,充分利用当地的水能资源是最经济合理的选择。为了解决这些地区的资源开发、人畜饮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问题,亟待建设一大批农村小水电站。
—能源结构清洁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我国在发展能源时,面临着非常大的环境压力。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但人均耕地仅0.085公顷。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盐碱化、土壤侵蚀,耕地面积以每年平均约30万公顷的速度递减,耕地有机质含量逐年减少。
与其它资源相比,小水电不仅有一系列优点,而且资源也十分丰富。目前我国农村,大电网下覆盖下负荷大的地方,一般水能资源少;而水能资源多的地方,一般负荷少。因此,对地处偏僻、远离负荷中心、水能资源集中的地区可实行水能输出;同时在山区乡村开发小型水电,就地分散供应农户用电。中国大致有一半左右的县是有可能依靠当地的小水电资源来逐步解决农村用电问题的。而在农村用电中,农村工业、农副产品加工约占62.9%,电力排灌约占4.9%,绝大多数县乡镇工业正是由于有了小水电提供的廉价电源才发展起来的,这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持。
—国际小水电市场的影响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大水电虽是可再生能源,但并非是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且对环境有许多负面影响。再考虑到经济效益问题,许多发达国家已基本上不搞大水电了。由小水电具有技术成熟、不影响环境、资源可再生、可分散管理、市场开放、并可利用当地材料降低造价等有利条件,小水电现在又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但从整体上看,世界小水电市场主要在中国。几乎所有跨国水电和设备制造公司都涉足了中国市场,从最初委托代理、设办事处,到建立合资厂,最后甚至把总部搬到中国。根据国际小水电中心和国际能源总署联合建立的数据库的统计资料,中国小水电的装机总量已经超过了世界其它国家小水电开发量的总和,国际水电开发由大水电转到小水电、由国际转到国内的趋势十分明显。
—国内小水电开发的经济性 小水电工程投资包括土建工程、机械和电气设备、土地征用补偿以及其它投资。对于综合利用项目,可以根据各种用途的利益或用水量的比例来分摊投资。据对部分省区若干小水电站统计,造价构成大致为水工部分42-65%,机电部分31-48%,输电线路约为4-14%。1993年以后,小水电的单位千瓦投资增加较快,这会促进我国小水电优胜劣汰,转移到提高效益的轨道上来。

小水电电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全国小水电电价总体水平较低。如贵州、青海、新疆、湖南、云南等省的上网电价还在0.10-0.15元/kWh之间,发电收入还不足以归还银行利息。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1996年全国小水电上网电量为220亿kWh,上网电价加权平均才0.19元/kWh。目前全国小水电平均单位千瓦造价为8000元左右,贷款比例占60%-70%,贷款年利率超过10%,为保证还贷,上网电价约在0.40-0.60元/kWh之间。目前的小水电电价严重背离了价值规律,小水电没有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能力。
按《电力法》规定的“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的原则来推算,小水电电站的合理上网电价为:单位千瓦投资按6500元计,发电设备年平均利用小时取4000,单位电能投资1.625元,电站施工期按3年计,平均每年投资按年初投入计,综合利率(包括贷款、借款、投资回报等)按10%计,厂用电率取1.5%,线损率取3%,综合折旧率按5%计,且其中60%用于还贷,年运行费(成本、费用)按投资的1.5%计,增值税及附加按6.54%计,要求投产后10年还本付息,并合理确定收益,则计算出的上网电价为0.47-0.70元/千瓦时。销售电价应在上网电价基础上加电网供电成本、合理收益和税金确定。
目前设备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是生产结构简单又能自动运行的标准化的中小水电设备。小水电设备行业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会使小水电特别是微型水电设备和技术越来越具有商业化的趋势。要降低小水电建设的造价,还需具备对小水电资源进行经济开发的手段。除了坚持当地参与和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及本国设备外,还要求从规划选点到投产发电等各个环节采用一些为小水电建设所特有的开发手段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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