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永丰依法监管民营水电企业

(亚太小水电中心网站/行业信息 10月13日)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政府举有力之措规范水电市场,近日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发出通知,限期清理整顿“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民营水电企业。

    永丰县水能资源丰富,近几年掀起了非国有资金开发水电能源的热潮。对于全县新建和在建的民营水电企业,永丰县政府在给予支持引导的同时,不忘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防止水电工程无序兴建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水利部《关于清查“四无”水电站确保安全度汛的紧急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近日永丰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全县新建、在建“四无”小水电站工程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将近几年县境内新建、扩建、在建的水电站全部列入清理整顿范围,重点为:是否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立项、可研、初设、审查;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新建的水电站是否申请验收,水电站投入运行必须经县水务局、县供电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水电站建设是否严格按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水电站建设占用了林地和耕地的是否按有关政策和程序进行了报批。

    作者:刘浩军                  邮编:331500

    单位:江西永丰县水电局        电话:0796—2511898

    来源:《小水电》编辑部编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