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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邵县农村水电发展情况的调查
(亚太小水电中心网站/行业信息 5月25日)
一、发展的历程
湖南省新邵县水资源丰富,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7.4万kW,其中可开发14.5万kW,水能资源丰富,开发少,利用率低,潜力大。从1957年在寺门前乡沈家桥村修建10kW小水电站开始,至60年代,社队自发组织人力物力拦河筑坝,先后在坪上的麻溪河、新田铺的石马江、陈家坊的龙山河修建了一批10-40kW的微型小水电站,共37处,41台,装机485kW。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60年代兴建的我县第一代小型水电站,由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以及大电网的进入,除一些边远山区的部分电站还在服役外,大部分已完成她的历史使命而被淘汰。进入70年代,随着我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我县小水电事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全县兴起了大办小水电的高潮。
1974年至1979年先后建成了洞底、杨家桥2座电站,8装机6台、2800kW。不久,石马江流域8座梯级开发的小水电站相继建成,共装机2100kW,同时,言粟变电站也建成投运,将五星到向新的5座电站,装机1415kW通过言粟变电站1×4000kVA变电站工程联入大电网,并承担小塘、巨口铺和新田铺3个乡镇的乡镇企业和86个村的供电任务,形成了以言粟变电站为中心的小水电网络。
90年代,又兴建成了礼坪、枫树坑、十字路、接龙桥4处电站,总装机6台、1950kW,同时,扩建了向新、英雄和山口里3处电站。进入21世纪,随着小水电开发日益社会化,融资渠道多样化,新邵县委、县政府采取招商引资的方法,全力开发资水主干上梯级规划的筱溪、晒谷滩两座骨干电站。筱溪电站已与湖南省政府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签约,电站装机10万kW,年均发电量4.48亿kW·h,工程总投资8.5亿元,设计工期4年,今年9月开工。晒谷滩电站与广东省慧怡公司签约开发,总装机4万kW,今年3月开工兴建。截止2003年底,全县共建成小水站19处、36台,装机容量8265kW,年发电量22000kW·h;35变电站一处,35kV高压线44km,6~10kv输电线路238.4km,低压线路726km,装有配电变压器130多台、容量8790kVA,总投资3000多万元。至今列入企业管理的固定资产原值有1100万元。每年可为社会提供2100~2400万kW·h的电能,按邵阳电网每千瓦时电能所创造产值3.7元计算,即每年可创社会效益7770~8880万元。
二、成功的经验
1、党政领导重视,政府政策扶持是促进农村水电发展的原动力。新邵县农村水电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上世纪60年代的微型水电站建设、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的流域整体开发和21世纪初的招商引资建设3个阶段,每个发展阶段都是地方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政策扶持的结果。发展农村水电,首先地方政府的党政领导要有好的思路,没有好的思路,就不会有积极的行动;有了好的思路,看到农村水电的前景,就会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将发展农村水电作为振兴县域经济的重要产业来抓,积极探索加快农村水电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合理的政策支持。
2、营造优越的投资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水电开发的资金问题,是加快农村水电开发的关键。加快农村水电开发,最有效而且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制定优惠政策,优化水电产业发展环境,吸引外资及民间资金投入水电开发。自1985年开始,由于国家减少对农村水电开发的投入,新邵农村水电的发展甚为缓慢,从1985年到1999年的15年里,全县仅兴建了3座小水电站,装机5台、1700kW。进入21世纪,新一届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农村水电资源开发非常重视,大胆解放思想,着力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大力招商引资,鼓励多种形式办电。为吸引外来投资办电,县委、县政府不断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一是制定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从水电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办电形式、上网电量电价、用地、税收等各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同时,鼓励机关单位和个人引资办电,凡机关单位和个人引进资金开发水电的,由县财政给予引资总额2%~5%的奖励。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凡涉及到农村水电的项目,尽可能简化手续,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凡有意破坏投资环境和损害客商利益、影响农村水电发展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这样,在短短的3年内,合同引进资金14亿元,开发资水干流上的晒谷滩、筱溪2座装机分别为40MW、120MW的水电站,今年内将动工兴建。
3、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是促进水电有序开发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水能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新邵县水利部门严格执行流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优化配置,发挥最大综合效益的原则,科学地制定了《新邵县农村水电十年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规划,依照程序进行开发,防止水能资源浪费。
三、制约农村水电发展的因素
1、垄断的电力体制,严重制约了新邵农村水电的发展。新邵农村水电及其电网都与国家电网并网运行,两者的关系本应是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电力电量余缺互补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公平交易的关系。但国家电网企业垄断着电力市场份额的分配权、控制权,一直以非常严厉的考核手段,严格限制新邵农村水电电量上网销售,加之上网电价严重偏低等,下网电价高得惊人,损害了新邵农村水电的利益,挫伤了社会各界对农村水电投资的积极性,使该县农村水电难以保持正常发展,更不能适度超前发展。
2、体制矛盾突出,严重困扰农村水电发展。建国以来,中央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发挥中央和地方办电的积极性,形成了“国电”和“地电”。改革开放后,电力工业发展很快,国电、地电两者联网运行。但国电强力推行“省为实体”的垄断体制,试图把农村水电网络吞并,对地方电网采取无偿上划资产、低价收购或“代管”等手段,给农村水电管理体制造成很大冲击。
3、信贷渠道不畅,束缚了农村水电的发展。由于前段电力市场的无序竞争,加之农村水电项目一次性投资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电价偏低等因素,使新建电站回收年限延长,朝阳产业的属性未得到充分体现,影响了信贷部门对中小水电投资的积极性。
四、加快新邵农村水电发展的建议
1、全县上下要形成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的共识。农村水电作为清洁的可再生绿色能源,越来越广泛地得到全世界的肯定。农村水电就地开发,就近供电,实行以电代燃料,能够有效遏制乱砍乱伐,有利于促进农村能源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大力支持中小水电开发,对正在进行的农网改造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对正在开发的筱溪和晒谷滩电站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全力作好服务工作,争取早日投产受益。
2、要转变农村水电开发机制。过去,水电建设几乎是政府包办,政府投资,行政首长负责,组建临时性指挥部,产权不明,责任不分,出现了一些“钓鱼工程”,配套资金不落实,有的成了“胡子工程”。浪费了国家投资,降低了电站效益,影响了水电开发形象。开发农村水电资源,要改变开发方式,必须严格按照项目“五制”(资本金制、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组建项目法人,进一步放宽外商和民间投资领域,形成开发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
3、要建立相应的扶持政策。一是要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打破垄断,多家办电,开放办电。二是为体现对清洁能源的支持,支持贫困县脱贫致富,大电网应优先优价收购小水电的电量。三是要建立宽松的经济建设环境,把贫困县的水电项目建设视同省重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4、要不断开拓电力市场。开拓电力市场,就是增加市场需求量,只有不断开拓电力市场,才能为小水电不断提供发展空间。开拓电力市场,当前要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历史机遇,加强和完善电网建设。一要紧紧抓住我县列入实施“十五”农村中级电气化建设后备县的机遇,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完善骨干电源建设。二是要加快农村电网建设,重点扩大进村入户配电网建设,通过降低损耗,降低电价,提高供电质量,鼓励用户多用电。
5、要切实加强前期工作。一要认真做好水资源复查工作。按照相馆省、市的统一安排,安排专项经费,组织专门班子,做好县域内水资源的复查工作,为下一步开发水电资源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全力争取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纳入国家计划,尽可能多争取一些投资,加快我县农村水电开发的步伐。
新邵县水利局 王 挺
来源:《小水电》编辑部编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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