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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现行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亚太小水电中心网站/行业信息 10月24日)

    为了充分发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效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将对现行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是记者从日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上获悉的。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主要指灌溉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库容10万m3、渠道流量1m3每秒以下的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系统。半个多世纪来,我国共建成各类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约2000万处。这些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在抗御水旱灾害、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所存在的所有者缺位、部分工程管护责任不明、工程老化失修、经营管理不善、效益衰减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工程效益的发挥。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现行小型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建立以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投资者自主管理与专业化服务组织并存的管理体制。同时,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为重点,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还要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依据,在充分考虑供水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非自用工程供水价格。

    源:中国水利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