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水电是适应清洁发展机制的战略选择
王景福 刘京和
(亚太小水电中心网站/行业信息 3月12日)
一、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的意义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础上,1997年京都缔约方大会形成了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有关工业化国家均要限制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总排放量要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降低5.2%,同时也确定了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保护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和基本方法。为了达到减排目的,在京都议定书中引入了由国际排污权交易、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三部分组成“灵活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含义是:在京都议定书中做出定量减(控)排承诺的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又产生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以此换取投资项目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从发达国家获取必要的减排资金与技术,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实现社会经济的清洁发展。
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容量是一种资源,同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资源一样,是完成经济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权利,等于对相应的环境容量资源拥有了产权。这种环境容量资产产权与其他类型的产权类似,可以通过交易实现转移。环境容量资源可作为一种投资,在买卖排污许可证时,要对交易价格和污染削减边际成本进行比较。当许可证价格高于削减边际成本时,它将把资金投入到自行削减污染的措施上去;反之,当许可证价格低于削减边际成本时,它将转向购买排污许可证。
清洁发展机制就是利用环境容量资产产权交易来完成的。由于发展中国家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正在开发之中,能源技术普遍比较落后,可以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落后装备等形式,实现低成本削减。而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均已完成,更新改造周期长,置换费用高,因此削减成本也高。在这种形势下,发达国家为了避开高削减成本而到另一些削减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投资生产削减额度。
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对已造成的全球温室气体效应不负历史责任,因此在公约中暂不承担减排义务。但目前我国已是世界第三大能源生产国,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每年消费的能源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10。据世界能源委员会统计,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3.5%。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预计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全球所占比例将继续增加,到2020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我国既不承担减排义务,又是世界主要污染源的特殊地位,使我国的能源发展态势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上面临着巨大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压力。
京都协议的实施,对我国利弊共存。一方面,由于国际环境容量的划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我国是排放大国,因此在我国没有对减排作出承诺的条件下,清洁发展机制国际交易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会对我国有许多限制和制约,处理不当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环境质量恶化已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清洁发展机制的要求对我们实现上述目标有促进作用。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对吸纳发达国家对华环境投资和技术也会产生深远影响。
由于最大环境空间的存在,我国不可能长期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因此,对减排作出承诺只是时间问题。为了减少排放就必须调整我国能源结构,限制煤炭的使用,走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发展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大力开发水电、风电、核电等替代能源的道路。由于清洁发展机制使发达国家履约所需的减排费用大幅度下降,从而形成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动力。据有关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发达国家总减排量的20%~60%需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来实现,2008~2012年5年发展中国家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渠道获取的投资将达250亿~850亿美元,其中60%流入中国能源及相关部门。这些数量可观的资金主要用于:一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二是加速水电、核电项目发展;三是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技术研制与大规模开发利用等。因此,我国在履行清洁发展机制义务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带来的机遇,将过去没有市场价值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额通过国际市场交易实现其自身的价值。为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开辟多种投融资渠道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是正确的战略选择
农村水电在我国可再生能源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优质能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挥资源比较优势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作为替代能源之一的我国农村水电开发具有五大优势:
1.农村水电资源总量的比较优势
我国拥有世界上得天独厚的水能资源。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76亿kW年电能为5.92万亿kW·h。可开发水电总装机容量为3.78亿kW占世界总量的13.22%。其中可开发小水电总装机容量为8700万kW,占我国水电资源可开发总量的23%,位居世界首位。相当于世界水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巴西全部可开发量的0.9倍、印度的1.5倍、美国的1.6倍,与加拿大基本持平。2001年我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为2626万kW,开发率仅为30.18%,存在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2.农村水电资源的区位比较优势
我国水电资源分布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当前我国正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实现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解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用电问题,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电问题。我国西部可开发水电资源为2.74亿kW,占全国总量的72%。目前仅开发了2693万kW,占可开发水电资源的9.8%。其中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5828万kW,占全国的67%。目前仅开发了892万kW,占可开发水电资源的15.3%。开发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极具开发潜力。
3.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比较优势
我国农村水电的突出贡献是:在中央财政非常有限和国家电网顾及不到的情况下,不消极等待,依靠地方集资、群众投工投劳,提前几十年为占国土面积1/2的边远山区的人民提供了基本电力的公共服务,解决了大量无电人口和无电区域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缩小了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差距,促进了区域间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我国农村水电开发利用的历史证明,发展农村水电不仅能够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而且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农村水电经过几十年发展,如今已成为中西部山区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它以电气化带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起到了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拉动内需的作用,同时也很好地解决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脱贫致富问题;在发展区域社会经济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村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大多是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在这些地区开发农村水电,用来代柴、代煤、代气,减少农民对当地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对不可再生矿物燃料资源的消耗,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
4.农村水电开发模式的比较优势
农村水电的开发模式不同于其他大型发电设施。它主要是在远离大电网的地区进行分散开发,就地供电。基本属于地方项目,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由地方自行审批和投资建设。由于单站装机规模较小,资金量不大,工期短、见效快,有利于采取更为灵活多样的开发模式,适合地方、社会、企业、外商、集体、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开发。不需要像开发大型发电设施那样,由国家财政注入巨额资金。只要国家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水电进行科学的政策引导和适当的资金扶持,充分调动起地方自身的积极性和发展潜力,就能够达到推动农村水电快速发展的目的。
5.农村水电开发的技术经济比较优势
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及核电相比,农村水电具有发电技术成熟,商业化运作水平较高,建设、运行成本较低,电价便宜的优点。目前我国农村水电的科技水平日新月异,各种关键专业技术已经较为成熟,从研发、设计、制造到建设施工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单位千瓦造价在6000~8000元左右,较之风电、太阳能发电和核电的单位千瓦造价低得多。目前农村水电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的97%以上,无论是发电量,还是电能质量都要比其他可再生能源优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水电企业在电力市场上已经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因此优先开发清洁的农村水电资源,替代有限化石燃料应是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首选。
当前我国正加紧制定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由世界银行资助、国家计委牵头组织的我国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研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进入试点阶段。这项新能源政策的基本含义是在地区电力建设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需保持或占有一定比例,并使与配额比例相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各地区间交易,以解决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差异,从而把资金引向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配额制实行后,农村水电在上网电量和电价上都将得到保障,风险减少,回报丰厚,金融部门和国内外投资者自然会把农村水电作为投资的首选目标。在这一点上,可以说配额制将为我国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创造必要条件。
如果说配额制政策将把大量资金引向西部,那么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将使大量国际投资流进中国。这两股资本流的流向从总体上看是由发达地区流向欠发达地区。流入农村水电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由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执行将是在新型的国际化市场的基础上进行,排放交易资金将完全按照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在节能、提高能效及可再生能源领域流动。在市场引导下,用户首先要购买价格便宜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投资者也会把资金投向效益好的企业。因此农村水电的质量和电价将会直接影响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如果农村水电电价居高不下,生产成本过高,它将无法在竞争中生存。因此,农村水电的上述优势仅能说明具备了较好的外部条件,为了充分利用历史机遇,吸纳更多发展资金,农村水电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加快科技创新,从强化企业管理中要经济效益,降低成本,提高商业化运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水利部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王景福为副局长)
来源:《2003年3月10日
《中国水利》2003-2A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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