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C 综述 小水电发展展望 由于本世纪70年代初石油危机造成矿物性燃料价格暴涨,人们对新的可再生能源产生了兴趣,其中水电资源最受关注。此后,工业发达国家已相继建造了相当数量的大型和中型水力电站,发展中国家也建造了一些水力电站。尽管如此,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可供利用的水电资源只有约18%得到了开发利用。由于人们渐渐认识到,作为当前发电所需的一次能源主体的矿物性燃料,不仅价格不稳定,随时都有暴涨的可能,而且也严重污染环境,因而水电资源开发出现了新的发展势头。大型水电站一般都需要有大的蓄水库,这往往会引起人们对环境的关注。因此,现在人们倾向于发展中小型径流式水电站。此类电站只需在上游建很小的蓄水库。另外,当前世界上有一种强烈的私有化倾向。发展中国家由于经费严重短缺,现在都把电厂私有化作为解决电力供应不足的有效方法。对于私营开发商来说,中等规模和小型电站更有吸引力。 中国许多地区没有输电网,而小水电站的数量则居世界之首,10MW或更小些的小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达4GW。小水电的发展在中国越来越受到国家、地方政府的重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小水电建设关系到解决山区农村、特别是国家骨干电网难以达到的贫困山区人民的用电问题和尽快脱贫致富的重要作用。由于小水电具有规模小、工期短、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小、开发技术成熟、投资风险小、维护方便、运行费用低等优点,使小水电成为可大规模持续发展的农村能源。据国家水利部的计划,中国准备在1996-2000年间再建设1077万kW中、小水电,其中小水电500万kW;2001-2010年建设3000万kW,其中小水电1000万kW。今后还将大力开发微小水电资源来解决农村能源的不足,并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用电问题。到2000年将建设微小水电站300万kW。“九五”期间,国家还将建设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农村初级电气化县300个,电源及农村电网总投资350亿元,规划新增小水电装机400万kW,新增发电量215亿kW·h,人均年用电量从现在的147kW·h提高到2000年的265kW·h。另外虽然中国小水电设备制造水平已基本满足了实际需要,但是在低水头、大流量小水电设备的制造、微小水电的稳定、长期运行技术以及机组自动控制技术等方面与国外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中国政府计划在这些方面攻关,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提高小水电设备的整体水平。 美国的小水电站数量居世界第二位,总装机容量达3.5GW。美国的立法规定,公用电力部门必须以“公用事业管理政策法”(PURPA)所规定的价格购买非公用电力公司的电站的电力。这一立法规定激励了一大批私营开发商,其中有许多人投资开发小水电。自1983年以来,新建的小水电站的装机容量已超过733MW。 某些欧洲国家也相继制定了优惠措施来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英国采用了“大棒加胡萝卜”的办法,即对公用热力发电征税,用这部分税收来补贴可再生能源的电价。 加拿大为了鼓励私营独立电力开发商(IPP),省级公用电力系统制定了站址改造计划和非公用电力部门发电项目计划(NUG)。在一些边远社区,其中包括地方级,省级和国家级公园社区等,已取得了一些进展,用新能源替代了柴油发电,一些地方的社区对小水电很感兴趣,把发展小水电视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 在技术开发方面,不少国家和国际组织,如欧洲委员会等,都通过实施示范工程来积极鼓励新能源的研究与发展。加拿大实施了一项与工业界合作的研究计划,其目的是研究低成本的制造工艺、设计和标准化。由于有了这些鼓励措施,私营开发商的队伍正在逐步扩大。但是,在前面提到的各个地区之间,在政策、法规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因此,在有些国家或地区,私营开发商得到了积极的鼓励,而在另一些国家或地区,仍存在着严重的官僚机构设置的各种障碍。 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小水电站或微型水电站基本可以满足当地农村的用电需求。这些电站一般都归国家或当地政府的公用电力部门所有。在这些水电站中,有些是独立运行的,而有些已并入当地的输电网。在这些地区,国际合作在小水电发展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一些具有长期开发小水电经验的外国机构或公司,都在这些地区有合作项目,以便转让技术。从广义上讲,在那些对可再生能源开发有优惠政策(如提供资助或鼓励经济上有生命力的项目)的国家和地区,小水电的发展步伐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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