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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承担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东盟国家海岛可再生能源评估与产能合作示范”通过验收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HRC 发布时间:2022-9-26 阅读:1260

      ——2022年9月22日,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东盟国家海岛可再生能源评估与产能合作示范”项目验收会在杭州召开。来自国际小水电中心、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杭州中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技术和财务专家以线下+线上的方式参加会议,听取了项目总体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果汇报,认为项目针对印尼、菲律宾等东盟海岛国家提出的能源资源开发、多能互补发电等技术适用性强,以技术示范推动产能合作成效显著,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现统筹纳入“亚洲合作资金”)于2011年正式宣布设立。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愿同东盟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携手共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以来,中国—东盟关系已发展成为东盟同对话伙伴关系中最具活力、最富内涵的关系之一。“东盟国家海岛可再生能源评估与产能合作示范”由外交部于2018年立项,旨在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海洋能源合作。通过联合研究、技术示范、能力建设和产能合作,项目推动了东盟国家海岛水能、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也带动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水力发电、光伏提水灌溉、海水淡化等方向的产能合作,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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