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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丽水先行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HRC 发布时间:2019-1-14 阅读:5467

 
1月11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视频会议浙江分会场
 
      ——2019年新年伊始,1月11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召开“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会议明确,长江经济带各省市要按照今年7月底完成评估分类、10月底制定“一站一策”的总体时间安排,科学编制好省级工作方案。2019年、2020年,四部委将联合组织对各地的清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浙江是一个水能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其中小水电可开发装机460多万千瓦。目前全省已建成小水电站3179座,总装机405万千瓦,开发率达80%以上。但是,受资源开发理念、技术、政策等因素制约,早期开发的部分引水式水电站存在跨流域引水或过度截流等现象,给下游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丽水是浙江省的水电大市,水电是丽水市的特色产业,对经济贡献巨大。丽水市水电多年平均发电量约为70亿千瓦时,电费收益约40亿元,对全市GDP贡献达4%左右。目前,全市统计在册的装机5万kW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共831座,总装机167.4万kW,数量和装机占比分别是浙江全省的1/4和1/3。
 
      2018年,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率先在丽水市的龙泉市、景宁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缙云县和庆元县等7个市(县)开展小水电生态整改试点,以县(市)区域为单元,结合绿色水电示范区创建工作内容,开展农村水电绿色发展综合评估、河流水能开发规划修编、“一站一策”生态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为丽水市小水电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018年6月,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在丽水市开展农村水电绿色发展综合评估调研        赵建达  摄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对丽水市农村水电咨询评估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整体项目成果,对丽水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要求,厚植生态底色,补齐补强农村水电设施短板,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6月,丽水市水利局发出《关于开展水电绿色发展综合评估的通知》,并在龙泉市召开全市农村水电工作暨生态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全市水电绿色发展综合评估工作。
 
      11月,丽水市发布《丽水市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分类核定与监测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电站引水河流、开发位置、生态影响、开发规模,明确最小生态流量核定和监测方法,为“一站一策”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12月,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水电生态流量省级环保督查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18〕62号)。
 
      12月,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农村水电“一站一策”生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缙政办发〔2018〕101号)。
 
      12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目标明确,要求具体。
 
      丽水市县两级水利部门主动协同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电力、林业、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评审,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形式批复实施整改,比其他地区更先一步探索出区域农村水电绿色发展的“丽水经验”。丽水市合力破解农村水电行业可持续发展困境的实践,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许多做法也是全国首创,给其他省市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带来了经验借鉴和启示,对全国农村水电行业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意义。
 
      浙江省水利厅厅长马林云发言时,也肯定了丽水做法,指出:“特别是在中央环保督查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审计后,各地对小水电情况都作了调查摸底,积极出台措施开展绿色转型。目前,在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的技术指导下,丽水等地已率先开展农村水电绿色综合评估、河流水能开发规划修编等工作,实施“一站一策”,为下一步清理整改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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